市政府各部门:
2024年4月2日,市政府办公室公布了《上饶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根据《欧洲五大联赛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247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决定对市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作出调整,现通知如下:
一、将市交通运输局的《上饶市中心城区巡游出租汽车行业政策方案)》、市医保局承办的《调整长期护理保险相关政策》和市自然资源局承办的《三江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等3件决策事项调出目录。
二、将市交通运输局承办的《加快上饶市主城区出租汽车电动化推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和市自然资源局承办的《上饶市中心城区361102--SJ01/SJ02/SJ03/SJ04/SJ05单元详细规划》等2件决策事项调入目录。
三、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承办单位在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时,应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决策事项在执行过程中发现问题的,要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四、决策承办单位要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做好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信息公开和政策解读等工作。
附件:上饶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调整后)
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2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上饶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调整后)
序号 |
报送单位 |
事项名称 |
承办单位 |
拟提交市政府 常务会审议时间 |
是否需 听证 |
1 |
市自然资源局 |
《上饶市中心城区361102--SJ01/SJ02/SJ03/SJ04/SJ05单元详细规划》 |
市自然资源局 |
2024年12月底 |
否 |
2 |
市交通运输局 |
《加快上饶市主城区出租汽车电动化推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 |
市交通运输局 |
已于2024年6月提交常务会审议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