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二、起草依据
1.民政部《欧洲五大联赛:开展“乡村著名行动”助力乡村振兴的通知》(民函〔2023〕44号)
2.省民政厅《欧洲五大联赛:开展“乡村著名行动” 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方案》(赣民电〔2023〕124号)
三、起草过程
1.深入调查研究。区划地名科实地走访调研12个县(市、区)“乡村著名行动”试点开展情况,并查阅参考民政部、省民政厅、其他省市工作文件等,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方案》。
2.广泛征求意见。将《方案》发至省民政厅、各相关市直单位、“12+2”民政局(社会发展局)等征求意见,共收集1条意见建议,已被采纳。
四、总体思路
聚焦“起名、用名、扬名、著名”等工作目标,集中利用2025-2027三年时间,通过全面加强乡村地名管理把乡村精准治理基础夯实起来,通过深化乡村地名信息服务把乡村与城市联通起来,通过繁荣乡村地名文化使乡村地名文化活动活跃起来,通过挖掘乡村地名内在价值把乡村资源要素释放出来,确保到2035年,着力构建适应乡村发展的标准化、规范化、法治化地名管理服务体系,实现城乡地名公共服务一体化、均等化,为助力乡村振兴、建设大美上饶作出积极贡献。
五、主要内容
《方案》分为三个部分。
1.主要目标。《方案》明确了2025-2027年每年的工作目标。《方案》提出到2027年,通过持续推进“乡村著名行动”和持续实施四项专项行动,使得工作模式基本定型、工作路径基本成熟,乡村地名及其标志的广度、密度、精细度能基本适应乡村治理需要,乡村地名文化成为乡村文化建设的有机组成,乡村标准地名信息在各领域规范使用,乡村地名管理服务水平实现跃升,地名助力乡村振兴作用充分显现。
2.重点任务。《方案》部署了四项专项行动。一是实施乡村地名命名专项行动,要全面梳理排查有地无名、多地重名、一地多名、地名不规范等问题,规范命名更名,加强备案公告。二是实施乡村地名成果应用专项行动,要推动成果转化,合理设置标志,加快采集上图。三是实施乡村地名文化保护专项行动,要加强地名文化保护挖掘,讲好地名故事。四是实施乡村地名赋能专项行动,要推动“地名+产业”有机结合,要推动“地名+文旅”深度融合。
3.有关要求。《方案》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深化思想认识,要主动向本级党委、政府汇报,要加强与其他有关部门沟通联系,要积极调动社会力量、发动群众。二是注重因地制,要结合本地区发展现状、资源禀赋、区位条件等现实差异,分类施策、分步推进、体现特色。三是强化宣传引导,要依托各种媒体开展工作宣传,要充分发挥老党员、老教师、大学生村官、年轻干部的特长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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