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地址:上饶市信州区锦绣路2号广信大厦A栋11楼
负责人:方建军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办公电话:0793-8198101
依据:《中共上饶市委办公室 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欧洲五大联赛:调整民政局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饶办字〔2024〕25号)、欧洲五大联赛:印发《上饶市民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饶办字[2019]58号)、《欧洲五大联赛:调整规范市民政局内设机构和领导职数设置的通知》(饶编办发[2021]26号)
一、单位职能职责
(一)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标准,拟定有关地方性法规文件草案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全市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登记管理工作,承担社会组织信息管理工作;参与指导全市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三)健全全市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组织实施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精减退职老职工救助工作;牵头负责农村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和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工作;指导全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
(四)拟订全市行政区划管理措施、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承办全市县(市、区)和乡(镇)、街道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行政区域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组织编制市中心城区地名规划,负责地名标准化管理,组织设置地名标志,依法查处违反地名管理规定的行为承担权限内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发布工作;承担市中心城区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工作;承担市级地名图、录、典、志的编纂工作;指导各县(市、区)地名管理工作;负责市际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及边界争议的调处事务;组织协调并指导各县(市、区)开展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
(五)拟订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统筹推进、指导、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承担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指导特困人员供养机构建设。
(六)拟订全市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政策,牵头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护工作,指导各地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建设。
(七)拟订全市婚姻管理、殡葬管理措施,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殡葬服务管理工作,指导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
(八)拟订全市慈善事业发展规划,监督指导慈善活动。
(九)按职责负责民政系统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养老服务、特困供养、儿童福利、未成年人保护、救助管理、殡葬服务等民政服务机构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按职责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规划财务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保密、安全、档案、政务公开、信息化、人事管理、教育培训、综治、信访等工作;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负责民政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储备申报工作,指导民政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实施工作;指导和监督中央、省级下拨和市级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工作;承担民政统计管理和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工作,协调推进民政行业标准化建设。
(二)老龄工作科(养老服务科)。承担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统筹推进老龄事业和老龄产业发展,推进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协同发展银发经济;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开展人口老龄化宣传教育;拟订全市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
(三)社会组织管理科。按照管辖权限承担全市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登记管理和执法监察工作;承担社会组织信息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县(市、区)对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组织协调行政审批事项现场勘查、专家论证和技术审查等工作,负责提出行政许可决定和行政许可证照发放组织协调办理与市直部门联合审批事项。承担“放管服”、政务服务、营商环境建设等相关工作,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
(四)社会事务科。拟订全市婚姻管理、殡葬管理政策;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殡葬服务机构管理工作,承担全市婚姻登记信息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全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指导全市救助管理机构建设管理工作。指导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
(五)社会救助科。拟订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参与拟订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相关救助政策;承办中央、省级和市级财政拨付的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和监管工作;指导全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六)慈善事业和基层服务科(儿童福利科)。拟订促进全市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拟订福利彩票管理制度,监督福利彩票的开奖和销毁,管理监督福利彩票代销行为。协助承担基层治理、基层政权建设涉及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工作中需以政府名义出面的有关工作;指导全市基层民政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拟订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政策,牵头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护工作,指导各地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建设;指导国内儿童收养工作。
(七)区划地名科。拟订全市行政区划管理政策、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承办全市县(市、区)和乡(镇)、街道的设立、撤 销、调整、更名、行政区域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组织编制市中心城区地名规划,负责地名标准化管理,组织设置地名标志,依法查处违反地名管理规定的行为;承担权限内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发布工作;承担市中心城区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工作;承担市级地名图、录、典、志的编纂工作;指导各县(市、区)地名管理工作;负责市际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及边界争议的调处事务;组织协调并指导各县(市、区)开展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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