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清山风景名胜区、上饶高铁经济试验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上饶市林地占补平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6日
上饶市林地占补平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国土空间开发保护要求,科学引导节约集约利用林地资源,有效缓解林地供需矛盾,实现森林资源持续稳定增长,根据《欧洲五大联赛省林地占补平衡试点工作方案》(赣林规〔2022〕1号),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理念,认真落实国土空间开发保护要求,按照“宜林则林”的要求开展矿山生态修复,依法有序补充林地,切实规范矿山生态修复补充林地占补平衡管理,稳步提高林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确保实现“森林资源持续增长、生态功能稳步提升”发展目标,为助推乡村振兴和生态文明建设夯实生态根基。
二、试点时间
实施时间为2022年至2024年。
三、试点范围
全市各县(市、区)。
四、试点内容
根据“先补后占、占补平衡”的原则,对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及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中确定的采矿用地实施生态修复,恢复森林植被,由采矿用地变更为林地。已实施生态修复、恢复森林植被的采矿用地,经验收合格后,纳入补充林地储备库,用于下一年度国家下达林地定额之外新增定额。对于腾退出的建设用地规模与指标通过其他方式统筹考虑。
(一)测算林地需求
根据近年来我市项目使用林地情况,结合当前社会经济发展需要,预测2022年至2024年全市各县(市、区)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每年需求在1500公顷以上,而2022年至2024年全市各县(市、区)的采矿用地能变更为林地的预计每年200公顷左右,将有效缓解项目使用林地巨大压力,具体以补充林地储备库为准。
(二)确认工作流程
1.申请。乡(镇)人民政府年初对符合补充林地类型的地块可以向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提出补充林地的申请。
2.核实。由县级人民政府牵头,组织林业、自然资源等部门对拟补充林地地块进行内外业核实,确保补充林地之前土地权属明晰、来源可靠。
3.公示。对拟补充林地的地块要在地块所在自然村、村委会所在地进行公示。
4.确认。对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拟补充林地,经调查核实,并经相关权利人认可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确认。
5.造林。由县级林业、自然资源等部门牵头,组织相关权利人,参照《造林技术规程》等技术规程,对拟补充林地地块实施生态修复。
6.验收。经县级林业、自然资源等部门联合验收合格的,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更新数据库中进行地类变更。
7.变更。县级林业部门在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中将补充林地地块由非林地变更为林地,并建立县级补充林地储备库。县级人民政府在编制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时,将补充林地储备库中的地块调整为林地。
8.入库。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将县级补充林地储备库按程序报省级林业部门审核,审核同意后入省级补充林地储备库。
(三)建立占补机制
1.建立先补后占机制。各县(市、区)要积极摸排本辖区内矿山可生态修复为林地的面积,提前谋划做好生态修复工作。对于已经实施生态修复,恢复森林植被的采矿用地,经省、市林业、自然资源部门验收合格后,纳入补充林地储备库,用于下一年度国家下达林地定额之外新增定额的占补。
2.建立统筹平衡机制。占补平衡原则上以县(市、区)为单位进行总控,林地储备库中的补充林地面积小于500亩的,按照实际补充林地面积直接将新增林地定额下达给县(市、区);林地储备库中的补充林地面积大于500亩,下达给县(市、区)500亩,其余将由省级林业部门统筹安排,优先支持所在市、县(区)使用。新增林地定额在试点期限内有效,试点期结束未使用的自动作废。
3.建立保障投入机制。鼓励和支持多元化主体投入开展矿山生态修复为林地占补平衡试点工作。按照“谁修复、谁受益”的原则,对符合《造林技术规程》规定的,矿山生态修复投入主体可以享受造林补贴;对已纳入县级林地占补定额的,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应保障投入主体的合理收益。
4.建立用地计划机制。各县(市、区)林业部门要在每年1月初向市级林业部门报告上年度试点工作总结,对本年度拟使用
林地的项目、面积和补充林地作出统筹安排,做到项目计划到位、台账管理清晰。
五、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市本级成立林地占补平衡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统筹协调、工作推进、督促指导和组织实施等工作(详见附件)。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将林地占补平衡试点工作纳入政府议事日程,并参照市本级做法,组建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研究出台配套政策,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试点各项工作强力推进。
2.强化联动合作。市、县两级林业和自然资源部门要分工协作,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积极指导各县(市、区)摸排辖区内采矿用地可以修复为林地的地块,开展生态修复和恢复植被,变更国土资源和森林资源“一张图”,确保试点工作落地落细。
3.强化监督管理。强化对补充林地的监督管理,对已纳入补充林地储备库的地块,省、市将集中组织核查考评,对管护不到位、林分质量下降,甚至退化、灭失的,将扣减当年度使用林地指标,确保试点范围内补充林地和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动态平衡。市林业局要会同市自然资源局,对各地试点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形成试点评估报告市政府。
4.强化宣传引导。各地要多渠道、多形式宣传试点的重要意义,积极探索试点工作方法,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发挥典型示范作用,高质量完成林地占补平衡试点工作。在试点工作中有任何问题和意见建议,请及时向市林业局和市自然资源局进行反馈。
主办: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上饶市数据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3611000001
赣公网安备 36110202000153号 ICP备案号:赣ICP备0500555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