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城市管理局欧洲五大联赛: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上饶市城市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上饶市城市管理局欧洲五大联赛: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欧洲五大联赛: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欧洲五大联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上饶市城市管理局欧洲五大联赛:部门预算表
一、《收入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上饶市城市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城市管理职责
1.贯彻执行城市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草拟城市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章;编制城市管理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专项规划、年度计划,拟定各项工作标准,并指导实施。
2.负责全市城市环境卫生、市容市貌、园林绿化、市政公用等工作的指导、监督、考核。
3.指导、监督全市城市管理工作,负责包括新划入的城市规划的行政处罚工作,城市建设和环境保护管理方面建筑施工扬尘污染的行政处罚工作,市场监督管理(工商管理)方面违规设置户外广告、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的行政处罚工作,水利管理方面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的行政处罚工作,食品药品监管方面户外公共场所餐饮摊点无证经营的行政处罚工作;负责城市管理和执法的行政复议工作,全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人员培训。
4.指导全市重大城市管理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协调跨区域城市管理重大问题。
5.负责提出中心城区城市管理方面的重点项目年度计划、城市维护费年度计划,并对执行情况参与监督检查;参与制定城市规划、重点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方案审查和竣工验收备案工作。
6.负责中心城区生活垃圾清扫、保洁、中转及其减量化无害化处理、餐厨垃圾处置、建筑垃圾运输和处置等监督管理;负责全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资质审核;负责市政府投资建设的环卫设施及建设项目附属环卫工程的监督、验收;负责垃圾处理费和污水处理费的征收管理工作。
7.负责市本级三江片区以外的主次干道市政设施、大型桥梁、主次干道路灯照明管理维护,市政府投资的夜景亮化设施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市本级管理范围内洗车场管理工作,市本级管理的城市道路临时占用或挖掘审批、城市排水许可证核发、拆除或移动排水和污水处理设施审核等管理服务事项。
8.负责市本级三江片区以外的主次干道道路绿化、公园绿地的管理;参与市政府投资的园林绿化项目和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的方案审查、竣工验收等工作;负责市本级管理的临时占用城市绿地和砍伐、移植城市树木的行政审批工作。
9.负责制定城市容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中心城区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规划和监督管理,负责中心城区户外广告设置审批和管理工作。
10.负责市本级供水行业管理及公共供水设施改装、拆除或者迁移审批等管理监管工作。
11.负责全市燃气(含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及其设施的规划、监管;对城市经营和使用燃气等行为实施行业管理,负责城市燃气改动审批、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管理工作。
12.负责市本级公共停车场、道路停车泊位的运营审批、监督管理,以及公共自行车建设管理等工作。
13.负责编制智慧城管(数字化城管)的规划,负责市本级智慧城管建设、管理及城市管理监督指挥工作。
14.行使市本级规划区内的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15.行使城市道路上,车辆未密闭运输散装、流体物料或未采取其他措施防止遗散的违法行为处罚权。
16.行使城市规划审批后(竣工验收前)违反城乡规划的行政处罚权。
17.行使市场监管方面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权。
18.行使对树木、花草喷洒剧毒、高毒农药违法行为处罚权和强制权;行使对露天焚烧秸秆、落叶、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物质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违法行为处罚权和强制权。
19.承担跨区城、重大复杂的城市管理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工作
20.实施与规定范围内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
21.承担上饶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22.全面落实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和城市运行安全专业委员会办公室职责,加大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执法力度,加强监管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督促有关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指导城市供水、节水、燃气、市政设施、园林、市容环境治理、城建监察等工作;配合指导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配套建设。
(2).制定完善监管行业的风险点、危险源排查管控工作措施,组织开展风险点、危险源排査管控,建立风险点、危险源数据库。
(3).负责监督燃气经营单位对用户燃气使用安全进行指导、宣传情况,并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定期检査用户燃气设施,配合有关部门查处违法行为。
23.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欧洲五大联赛:上饶市城市管理局共有预算单位8个,包括局本级和7个所属二级预算单位。编制人数534人,其中:行政编制26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501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7人。实有人数967人,其中:在职人数519人,包括行政编制26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人数111人,全部补助事业人员375人,自收自支事业人员7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447人。临时工人数54人,聘用工人数238人,遗属人数18人,在校学生0人。
局机关内设8个科室,含办公室、组织人事科、计划财务科、市容管理科(督查科)、法制科、公用事业管理科(行政服务科)、宣传科(广告管理科)、环境卫生管理科。下设四个副县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市城管支队、市环卫处、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市园林绿化管理局)、二个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市燃气办、市数字化指挥中心)、一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市两费办)。
第二部分 上饶市城市管理局欧洲五大联赛: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欧洲五大联赛: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欧洲五大联赛:上饶市城市管理局收入预算总额为43556.01万元,较上年预算收入总额33127.05万元增加10428.96万元,增加31.4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359.02万元,较上年预算24705.15万元安排减少 2346.1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2405万元,较上年预算1808万元安排增加 59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62.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62.5万元;上年结转(结余)18629.4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6613.9万元增加12015.59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欧洲五大联赛:上饶市城市管理局支出预算总额为43556.01万元,较上年预算33127.05万元安排增加10428.96万元,增加31.48%。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9261.8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7948.56万元增加1313.31万元,增加16.52%;包括工资福利支出7241.9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75.9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48.35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95.63万元;项目支出34294.14万元,较上年预算25178.49万元增加9115.65万元,增加36.2%,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331.74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3882.99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2.48万元,资本性支出13281.79万元,对企业补助支出3848.65万元,其他支出1946.49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64万元;城乡社区管理事务5206.0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5090.24万元增加115.79万元;城乡社区公共设施2142.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2164.26万元减少21.76万元;城乡社区环境卫生5243.8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6250.47万元减少1006.65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13019.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4469.28万元增加8550.12万元;污水处理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240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1738万元增加667万元;其他城乡社区支出15537.62万元,较上年预算13414.8万元增加2122.82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6545.7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39.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37.7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84.3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21.7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23.14万元;资本性支出55.63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13.36万元;其他支出35495.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6897.46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欧洲五大联赛:上饶市城市管理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24764.02万元,较上年预算数26513.15万元减少1749.13万元,下降6.6%。
按支出功能分类划分:行政运行702.71万元;城管执法2047.52万元;市政公用行业市场监管57.14万元;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317.02万元;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1384.79万元;城乡社区环境卫生4610.32万元;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2250万元;代征手续费155万元;其他城乡社区支出13239.52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基本支出8060.91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6545.7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37.7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21.79万元,资本性支出55.63万元;项目支出16703.11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292.1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910.11万元,资本性支出517.2万元,对企业补助3848.65万元,其他支出135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欧洲五大联赛:上饶市城市管理局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总额2405万元,较上年1808万元增加597万元,上升33.02%。其中: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2250万元,代征手续费155万元。
(五)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欧洲五大联赛: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241.46万元,比上年预算243.59万元减少2.13万元,下降0.87%。商品服务支出241.46万元,其中:办公费8.2万元、水电费10万元、邮电费5万元、会议费2.5万元、维修(护)费5万元、公务接待9.7万元、工会经费13.28万元、差旅费5万元、租赁费65.24万、其他交通维护费用30.84万元、高温津贴及取暖费2.7万元、办公用房物业费16万元、其他支出68万元。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欧洲五大联赛: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10139.3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454.6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2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564.67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139辆,其中
执法执勤用车75辆,特种专业用车31辆,其他用车33辆。
欧洲五大联赛: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12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数量为3台,其中:空港新区花园式垃圾转运中心项目采购大型垃圾压缩智能化系统1套,单价2800万元,小计2800万元;上饶市环卫设施保养中心项目采购大型家具粉碎设施(含叉车)1套,单价400万元,小计400万;明叔路环卫清洁楼项目采购垃圾压缩设备(含除臭设备)1套,单价300万元,小计300万元。
(八)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欧洲五大联赛: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部门预算中200万元以上的,且进行了绩效评审的项目),涉及资金12917.92万元,纳入绩效目标批复试点的项目1个,涉及资金2952万元。
(九)一级项目情况
一级项目:城市维护费
(1)项目概述: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国家卫生及文明城市创建、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
实施主体:上饶市城市管理局及局属各单位
(3)实施方案:提升城市管理执法水平;监管市中心城区主次干道和里弄小巷824.12万平方米的清扫保洁工作;全市路灯、亮化,城市市容市貌提升,不断加强园林绿地管护水平,优化市民居住环境,提高城市品味。促进城市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精细化。
(4)实施周期:经常性项目
(5)年度预算安排:欧洲五大联赛:安排财政拨款12917.92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
质量指标:清理违规摊点和占道经营率、户外广告率、查处违规占道施工、违规占用绿化带、违规开挖道路率、违规渣土运输车辆率、城区道路平整完好率、路灯亮灯率、城区道路排水通畅率、清扫合格率、道路冲洗率、道路洒水率
时效指标:清理违规摊点和占道经营、户外广告、查处违规占道施工、违规占用绿化带、违规开挖道路(24小时内及时处理)桥面铺装、人行道、缘石破损修复(三至五个工作日)
成本指标:聘用协管人员人均工资、道路清扫监管费用
社会效益指标:提升城市形象品味,构建整洁有序的市容环境、提升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和执法工作水平
满意度指标:政府部门、上级部门、群众反映满意度
二、欧洲五大联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欧洲五大联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322.7万元,比上年207万元增加115.7万元,增加55.89%。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没有出国(境)预算的安排。
公务接待费24.7万元,比上年31万元减少6.3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接待标准,减少不必要的接待范围。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8万元,比上年156万元增加22万元,主要原因是:与2019年核算口径不一致。
公务用车购置120万元,比上年20增加了100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淘汰旧的执法车辆,更新执法车辆数12辆。
第三部分 上饶市城市管理局欧洲五大联赛: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19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三公” 经费: 是指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以及其他费用。